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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圣之路

    评分:
    0.0很差

    分类:喜剧片美国2010

    主演:马丁·辛,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黛博拉·卡拉·安格,约里克·范·韦杰宁根,詹姆斯·内斯比特,斯宾塞·加雷特,切基·卡尤 

    导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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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影片导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是本片主演马丁·辛的大儿子,这是这对父子在影视剧里的第七次合作。  美国医生汤姆(马丁·辛 Martin Sheen 饰)在儿子丹尼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 Emilio Estevez 饰)不幸在法国遇难之后,动身前往法国取回儿子的遗体和遗物。丹尼尔死在了比利牛斯山,在去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的朝圣之路上,他遇到了暴风雨,然后就这么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这条通往教堂的路,又被叫做“圣雅各之路”(Way of St. James)。  最初,汤姆的目的只是取回丹尼尔的遗体,但是在到达了法国之后,汤姆却决定要重新将丹尼尔已经走过的和没有走完的路重新走一遍,以更好地体会儿子的生活、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孩子。在重走圣雅各之路的过程中,汤姆遇见了三个从不同国家来到这里的“徒步旅行者”,他们都在寻找着生命力更大的意义,并希望通过徒步重新在世俗的世界里得到心灵的慰藉。

     长篇影评

     1 ) 旅行的目的不仅仅于此

           丹尼尔出事之前,老父亲不理解儿子为什么要选择这样苦行僧似的旅行,不明白儿子心里到底再想什么。直到他决定为儿子而开始这段旅行时,他还是认为自己仅仅是为了帮助儿子完成这段未完成的旅行。
        “朝圣”的人的络绎不绝,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目的去开始这段旅行。他遇到了要减肥的胖子,遇到了要戒烟的瘾君子,遇到了写作障碍的作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故事。一开始,老父亲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不愿意吐露自己的心声。或许他认为自己比别人更惨,或许他不愿意别人提及关于自己的事情。胖子和作家在不停的讲话,但是我却认为他们在掩饰,他们旅行的动机并非那么简单。顽固的老头在顽固的前行,但是路上的一点一滴,让他有所改变,直到他被讨厌的作家从警察局里保释出来之后,他彻底喜欢上了身边的同伴。他们玩耍这手杖,享受着美食,在路边尿尿,在旅店中畅所欲言。
         他们虽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但是他们已经获得了许多。
         影片倒数第二幕,他们到达了教堂。这时候电影中没有出现对话,在背景音乐中四人各自祈祷,他们目光虔诚,如有所思。我想,在这一刻,无论胖子是否瘦下来,无论作者是否有灵感,无论瘾君子真的戒烟了,(实际上那些根本不是他们的目的,每个人内心有更深层次的疑问和彷徨)在内心深处他们一定有了答案。
         最后,他们来到了海边,老父亲和儿子站在了一起。他没有说话,只是微笑,我不明白他们微笑的含义,但是我想这种微笑一定是发自内心的,最真切的微笑。

         我这不算什么影评,只是写写自己内心的感受。因为我也是一个酷爱旅行的人。我没有对电影中人物情感分析的那么透彻,因为我觉得没必要,我也没有那个能力。旅行本来就是要身体力行的事情,每个人怀着不同目的所得到的答案也不一样。无论什么文豪作家剖析出来的情感那也都是一家之言,对我们来说没用太大用处。
         
         每一次发自内心的旅行都是朝圣之旅,你不用目的明确,不用准备充足,不用前思后想,只要你想去旅行,那就带上你的背包,拿上你的笔记走出去吧。走的越远,你就离你心中是圣殿越近。

     2 ) 走着就好

    这是一部不好评论的电影。所谓不好评论,就是看完了,想写几个字,但是不知写什么好。不写吧,又觉得应该写点儿什么。
    在豆瓣上,这部片子的类型,似乎也有些不明所以,有动作、 冒险、喜剧、犯罪、 剧情各种标签。这些标签真的是乱加的,没有一个是对的。动作?完全没有动作,一定要找出动作,只能是走路。也谈不上冒险,那路2000多公里,走完会比较累,但是除了个别地段,其实并不太险。喜剧?连笑容都不多,马丁演的男主角汤姆基本不会笑。犯罪?嗯,好象在一个小旅店看到旅店老板自说自唱,有些吓人。剧情?不,不剧情,完全没有剧情,就是每天走路。有一张关于这部片子的照片,上面就是个变成脚的人。
    网上关于这部片子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到只剩下一句话:“一位美国父亲前往法国取回他儿子的遗体,他的儿子在著名的拿破仑之路旅行时不幸去世”。
    连电影名字的中文翻译,都不知所以,《拿破仑之路》,可片子的英文名字是简单之极的The Way。那条路,是大名鼎鼎的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欧洲首条文化旅行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似乎没有拿破仑什么事。
    有关这部片子广告,估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本片为本月强推猛片,精彩程度绝对不容错过,比看艳照门、日记门、亲嘴门、非诚勿扰、闫凤娇之类的好多了。看片的时候,有空记得帮忙宣传一下,谢谢。”可是你自己都只能这样干巴巴地说,里面没有感人剧情,没有帅哥靓女,没有大腕明星,没有煽情内容,没有飞车搏击,没有魔幻惊悚,我们能帮助宣传什么呢。
    可是,我还是很想宣传一下,我喜欢这部片子。实际上,豆瓣上,给这部不知在说什么的片子五颗星评价的,有47%,很高了。
    片子里有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起走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因此,有人说,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里面表达了信仰。我没看出来。虽然是朝圣之路,不过,每年走这条路的几十万人,并非都是来朝圣的。片子里的4个人,美国眼科医生是为了儿子,女烟民是为了戒烟,英格兰作家是为了写作,荷兰胖子是为了减肥,争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老婆踢下床。
    实际上,走到路的尽头,胖子肚子还是圆滚滚的。女烟民能做的,是点起一根烟。作家倒是记了满满一小本。而医生,能做到的,是把儿子骨灰,抛撒到大西洋的波涛中去。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这部片子,我喜欢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正如豆瓣上关于这部片子惟一影评(待会儿我贴上去,就是第二篇了,呵呵)说的,如果“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
    虽然我经常走路,但是我基本不用Travelocity;至于LP,只看这小两口说为什么写LP的自传;而Youth Hostel,曾经住,现在很少住了,住的或者正规酒店,或者干脆帐篷。不用Travelocity,不读LP,不住Youth Hostel,不过喜欢这部片子的原因,确是因为喜欢那些熟悉的行走状态。
    那种状态,那些细节,确是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共鸣。
    他们戴墨镜,背大包,拿拐杖,一路盖章。我熟悉那些背包。熟悉那些拐杖。熟悉那些走路的鞋。熟悉那些路上的各种印章。
    熟悉那位作家带个小本子,随手记下什么的习惯,尽管我不是作家,这也是我的习惯。熟悉他们走过那个垒起来的指路牌,上面有各种标识,写着墨西哥9376公里,圣地亚哥220公里。我也从各种指路牌下走过,还买了几个模型放在书橱里。熟悉他们把写着各种心愿的石子(好像是贝壳?),扔上类似玛尼堆的地方。我也在石子、树皮或者各种材料的东西上,写上心事,放到玛尼堆、树洞和河流中。
    熟悉他们躺在舒服的酒店大床上,浑身不自在的样子。我也曾经走了多少天后,踏上酒店厚厚的地毯,腿发软,脚受惊,几乎不会走路,躺在柔软床上,彻夜难眠。熟悉那种在旷野里排成一排尿尿的样子,包括他们3人背靠一排,为那位女子方便提供遮挡的场景。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做得更体贴,在戈壁滩上,我们举起4件雨衣,围成一圈,让女孩在中间方便。
    里面有些话,留下印象。比如,“人不应该选择人生,而是应该活出人生。”比如,“上帝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设了一张时间表”。
    亲爱的上帝,我的那份时间表,请您收藏好,不必告诉我。
    还有那些路边的景色。借用那位英格兰作家的话,是“满是伤感诗人青睐的神秘风景。”我看到那些咖啡色的庄稼,看到秋叶满地,树成金色,看到田地如画,小路雪白蜿蜒。看到他们走过葡萄园,风把叶子吹得哗哗响。看到他们影子斜斜的,印在广场的条石上。
    看到这些,我就想,等一天,我也许会用两个月时间,去走这条路。
    网上有张照片--在圣地亚哥教堂领取走完这段路证书的排队人群中,有个拿着拐杖的兄弟,那个拐杖上,插着朵野花。
    走在路上,到处山花烂漫。
    徒步本身,就是天堂。

     3 ) The Way

    坐在房间里,顶着鹅蛋黄的台灯,万籁俱寂。
    听不到声响,媒体说今天有我们这代人所能经历的最近的小行星近地轨道接触。我想到八岁看的彗星撞地球和成为天文学家夜里看星星吃比萨的梦想,心说指不定是不是最近的一次呢,也许有什么东西就躲在那幽幽的真空里,倏的一下冒出来,然后结束一切。
    闭上眼,睁开眼,从停车场走回来,面对我的是同一扇窗,一如既往屋里那有点闷闷的空气。是现实了。
     
    为我一个人放的电影,猛地觉得让人有点不可思议,怀疑是不是在什么棕黑色的梦境里没有出来。有些老旧的电影院不大的厅里,硬邦邦的折叠椅吱吱扭扭,这不是当年南楼门口的老阶梯的那范儿么。这是我一个人的电影。真为这个国家的电影市场捏一把汗。
    灯暗下来之后,声音变得格外清晰。故事里的山和海的声音异常清晰,风声中我觉得自己很久以来第一次掉进了画里。光影之间,放映机的光束越过重重灰尘,带着跳帧的细微嗒哒声,停在那块不大的幕布上。
     
    我突然就想去山里面觅一座古寺,只有残垣断瓦的坯子,拾起瓦片,重新修补起来。算是功德一件吧。
    既然不能选择生活,就去活出个生活。
    我很想在冬天去次河南,想去嵩山,去各种古刹禅室,找一个地方能够让心平一平。又想去一个能看得见风车的地方,当一回唐吉诃德。
     
    恍惚间想到小时候在北站剧场看完节目,是冬天了,出门哈气就凝结成脆脆的烟,手一碰就碎了。明晃晃的车灯穿过空气照在苏式建筑的外墙上,鼻子里全都是土腥味。那时候心里是踏实的,父母都在身边,节目散场也不觉得寥落,该回家了。又想起千禧年前后与爸妈一起过的那几个圣诞节。去美美的吃一餐,看些哗众取宠的节目,在现在的眼光中该是嘲笑那时的自己吧,却一双带刃的眼,带刺的耳。那时候却是觉得那么幸福。如果再抽个奖赢个小小的礼品,那就真是锦上添花了。回到家里把灯都关上,独点一枚绿色的灯泡,或兼上一串彩灯,在客厅里跳着笑着。浓浓的一头一脚血液里都是温情。现在再打电话回去,妈和我谈的却都是把老房子卖了吧什么的了。
     
    我需要某种救赎,也许这独自一人的电影便是契机了。
    El Camino de Santiago,圣雅各之路。影片开头只感觉美国人真是站在世界顶端惯了,在自嘲之余已经把自己没有文化只顾装腔作势不懂装懂瞎吹牛逼的死相看作一种文化。这是极为可怕的。午夜巴黎中看到了些许,这影片又尤甚。然而这一条朝圣之路本身的风景已经足够了,撑起一部上乘的影片已是绰绰有余,哪怕零散一些,公路片拍成风光片也只能说无功无过。
     
    回到高中的那种状态吧,哪怕只有一瞬,半日的光景已足够。想回到一个秋日,刚下过雨,期中考试结束之后大家来到积了水的塑胶篮球场,球掉到地上就难再弹起来,就这样缩手缩脚地投投篮,消磨过晚饭前的时间。又想起那时看的许多阳光明媚的电影里大片蔓延的葡萄园,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照下来。和故都泥土清香的雨水与沙尘混在一起,是如何的一种味道。
    我真是很想出门走走了,去为了见识人的样子而旅行,试图去爱上沿途的风景与遇到的人们。电影里那些西班牙小旅馆的招待们让我想到我所到过的每一座旅游城市里热情可爱的人们。他们自豪地为你指一条明路的时候,心里大概就是那样的心情。
     
    我已经禁锢在现有的状况下太久,在熟悉的屋檐下嗫嚅活过,不敢做出任何不凡之举。我不知道十几岁的那个自己是如何消失蒸发得无影踪,每每只有极偶尔跳出来的那些机遇中才能想起。我想是不能这样下去了。千篇一律的规矩生活,为学习为工作所困的日子可不可以暂时远离一下这躯壳,不要成了绝对的惯性,权当给我一个喘息的机会。
     
    想到夏末自己放弃了停下来的机会,在此之前也并无悔觉之意,唯独今日频频念起来,只有嗟叹。
    电影散场,没有其他人的场也就不叫散场,是该回去的时候。坐在只我一个人的电影院里,看字幕升起。心中该是怎样的忐忑与唏嘘。
     
    这样的时候,总是很想读康拉德,他的海洋小说。

    2011.11 于达勒姆

     4 ) thank u

    不如戒了抗生素

    不如开始控制饮食

    那些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奖杯

    那些我永远触摸不到的美好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感谢你 感谢你 寂静

    我完全不会怪罪你们

    这次我要享受当下

    能够放手 原谅你 真好

    一步一个脚印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上苍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空虚

    感谢你 清澈

    感谢你 感谢你 寂静








     5 ) 刹那间的感动

        朝圣对天主教徒而言并不陌生,很多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基督说:“你们拜父,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朝圣呢?
       《朝圣之路》作为一部励志片,朴实得略显琐碎。很多观众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个丧子的父亲身上,认为这是一部关于亲情的电影。其实,我们何尝不曾像那个写作遇到瓶颈的爱尔兰作家,或者希望借朝圣减肥的荷兰胖子那样,貌似活泼开朗,实则烦恼焦虑、充满困惑?
       电影的结尾告诉我们,信德不需要大家刻意去寻找。有时我们就像那个爱尔兰作家,游客一般漫不经心地走进圣殿,觉得既然不是教徒就没必要装模作样地敬拜。听着不知所云的某国语言,看着神职人员在祭台前忙来忙去,刹那间泪水夺眶而出,可能连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但周围的教友却习以为常,因为他们知道,这就是圣神的力量。有时,我们会像那个荷兰胖子,对人生感到困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看不到未来,甚至开始怀疑朝圣的目的,但是,就在踏入圣殿的一刹那,我们旁若无人地跪了下来,这时,我们才知道圣神的力量。
       也许,我们并没有选择天主,而是天主从亿万人中拣选了我们,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6 ) Definelife,makeyou.

     《The way》起初只是一个开始,过程是一种痛苦,沿途是一种发现,结尾是一个开始。

     《The way》犹如人生,总是一条艰辛的路,却无数人去跋涉。一旦踏上,你就会在有标示和无标示的路途中摸索前行。
     开始时,得到祝福,开始后,孤独一人。经历短暂的尝试、适应,在无助中寻觅,你依稀找到了方向。
     在前行的方向上,你会巧遇很多人,有相伴的,有分道的,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但依然前行,朝着自己认为的方向。
     有时候,你会被同行者影响,有时候你会坚持自己的想法。
     相遇一次的人,成了你的过客;相遇多次的人,成了你的朋友。你会被朋友“出卖”,你也会得到朋友的帮助,你恨被“出卖”,你感谢被“帮助”,在经历刺痛和温暖之后,你们找到了一种安全的距离,动态的平衡。
     他们有的总在试图走近你故意封闭的世界,有的默默地和你一起保护着你的痛处,有的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的秘密。你们有很多的不了解,但源于某种原因,依然结伴前行。
     你们都不断地去了解彼此,也在不断地探究自己;你们在不断地尝试定义彼此,也在不断地重新定义自己。在不断变换的生活中,发现了一些不曾有过的意义,从而每个人更立体、更清晰。
     你们有嬉笑怒骂忘我的快乐,也有借机发泄相互诽谤的内讧,也有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的团结。
     相伴途中,你帮助了他,但收获的却不止他一人。
     你会因为一次看似没有意义的馈赠,而在以后的日子里油生感激;会因为路人的言或行,豁然开朗;也会因为一次不打不相交而收获意外,他们没有伴随你,但却深远地影响了你。
     起初,每个人有各自的秘密,渐渐的却成了大家的秘密。起初,每个人有各自的目的,渐渐的成了大家的目的。一路相伴,每个人都成为了“自己”,也成为了“我们”。
     路的终点,最终还是分离,依旧是“彼此”,却恒久是一种“一起”。
     作为另一个自己,漫行于另一种开始,犹如一种永不重复的轮回。

    电影中几句值得分享的对白:

    You know, most people don't have the luxury of just picking up and leaving it all behind.
    你知道,大多数人不可能那么潇洒,背起包就把一切抛在脑后。

    Tom(Father):My life here might not seem like much to you, but it's the life I choose.
    Tom(爸爸):我的生活可能跟你的不太一样,但这就是我选择的生活。
    Daniel(Sun): You don't choose a life, You live one.
    Daniel(儿子):你没有选择生活,你在过生活。

    There's a whole world out there to beat you up plenty, you don't need to go looking for people to pile on.
    外面的世界好多事情都把你打得头破血流,你没必要因为这个而敌视所有人。

     短评

    电影本身其实挺平庸,但是这种穷游式的影像纪录却又实在讨人喜欢。推荐给喜欢旅游特别是穷游的朋友。PS:Coldplay的LOST一响起我就燃了...

    5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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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声全部是我喜欢的歌!!!

    18分钟前
    • 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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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盈内心的好片子。看过《转山》,再看此部,感觉《转山》就是华丽丽的一山寨。远方,总有一个理由让你上路,一旦你双脚迈入,犹推开一道门,里面的人生际遇、各种感慨、启示,洗涤、一一扑面而来。不要问我为什么去远行,其实,问和答都是苍白无力。在路上,便是人生最美的风景之一。

    20分钟前
    • 许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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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人心脾的佳作

    24分钟前
    • 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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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掉的一星是因为我老了,过了拔腿就走,以为自己要一生在路上的年纪了。看多了这种类型的艺文作品,也开始怀疑所谓[内心的声音]和[旅行的意义],是否被过度美化和渲染了呢。背上包出发也许是一种宣誓,选择,诀别,或者其他。但是下一步,即使在城市尽义务,却更加懂得心远地自偏的含义吧。

    26分钟前
    • 胡大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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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心愿伟大还是卑微,心之所向即是神圣的。平实的旅途,并不算苦(儿子好像走的很苦,一星就差在这了)。粗颗粒胶片,幽蓝色画面,真是美,这风景还叫欠奉就是亵渎太苛刻了。。

    29分钟前
    • 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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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感太重。

    31分钟前
    • 荔枝超人
    • 还行

    同样题材的转山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的作品,这部才是让心升华的精品。不去会死。它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因为我们大多人都不是在“生活”,只是在“过活”。4.5

    34分钟前
    • 花儿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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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仍存有抛下一切,背起行囊上路的勇气,不知这种勇气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消失殆尽?圣地亚哥的这条朝圣之路真是安全,连被偷窃的背包都能被小偷的父亲完璧归赵。【生活不是选出来,而是过出来的】

    36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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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伴在飞机上看过之后一直推荐的片儿。这条路我是早就知道的,走过个别段落,当然第次都有迷路的曲折。曾与人谈及此路。对方道“能跟你一起走完的,就嫁了吧”。 -“嗯。”对方惊“你说真的?!” -“嗯。”两个月的迷茫疲惫和突发状况,饥饿怀疑和天不我予。能并肩走完的,需要牢不可破的感情啊。

    40分钟前
    • 小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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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42分钟前
    • 尼克
    • 力荐

    转山才是美国版的朝圣之路吧,本来徒步旅行就不是只为了到达终点的马拉松,是为了确认“I'm not most people”的正确性,是“live the life, not choose one”

    45分钟前
    • 叶酱
    • 力荐

    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48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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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或者只是因为一个很蠢的念头就去了。

    51分钟前
    • Rocinante
    • 推荐

    真好看,摄影、配乐、外景,偏蓝的冷色画面质感都很讨喜,还有那么漂亮的西班牙风光。汤姆这个代死去儿子上路的倔强加州老头儿,喝醉酒大闹,被关进警局这段好。队伍成为四人后,旅途更有意思了。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的泛公路电影。《转山》比起人家差的不是技术,还是视野和气度。

    54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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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55分钟前
    • 有心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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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以前,我看完这么棒的片子肯定会给你打电话。

    57分钟前
    • HeyJ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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